今天是
搜索   

关于开展2025年度鄂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的工作提示

日期:2025-07-28

各区卫生健康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企事业单位所属及民营医院:

为配合做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根据《关于2025年度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的工作提示(鄂医评[2025]47)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度鄂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学分审验对象及审核机构

学分审验对象为全市拟参加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参加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晋升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由各区、各单位初审逐级上报至鄂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验,审验结果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再上报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学分审验要求

具体达标条件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鄂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鄂州继医教办[2024]29)中相关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2020-2022年在原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2023-2024年在原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已经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学分信息已全部导入新使用的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https://pykjc.hubeihmdc.cn:34425/#/home,个人及单位在学分审验中,可按学分查询使用说明(附件1)进行查验。III类学分审验见可采信网站(信息平台)(附件2)。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审验,审核2020-2024年连续5年的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学分情况;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审核2021-2024年连续4年的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学分情况,2020年视为合格。

(三)医务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I类和I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相互补充,所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

(四)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工作,各区直及乡镇卫生院学分初审由所属区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学分审验表格见附件34

(五)相关单位要加强管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当事人所获年度学分全部作废,并追究经办人及所在单位责任

(六)各单位学分审验材料须整理规范,正高级及副高级评审对象材料于2025815日前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验,报送材料及要求同上

、联系方式

鄂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0号(鄂州市教育局7706)。

联系人:    易欣烁  

联系电话:027-60698157

电子邮箱:2030983874@qq.com

附件

1. 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学分查询说明

2. 学分审验可采信网站(信息平台)

3. 鄂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表2025年度

4. 鄂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2025年度)

 

 

 鄂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723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7000045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南路66号
邮政编码:436099 网站电话:027-60660801  网站信箱:ezswsj@126.com
站点地图  后台管理 点击总量: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6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