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市卫生健康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6类问题整改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
(一)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先进性缺失”的问题。建立党组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党组书记每月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任务。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启动基层党组织整建工作;研究《鄂州市卫计委“党旗领航 整体推进”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和《党建工作项目清单》,明确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每个项目的主体。完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制定《市卫计委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组织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到联系单位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讲党课、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与联系单位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等总计60多次。认真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评议活动,评议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制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对重大会议进行抽查会场纪律情况,2018年年底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工作推进会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19年2月15日召开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在系统内对违反会场纪律行为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在年初的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上,再一次部署了本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为加强我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健委起草了《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拟定于9月下旬上会审议。
(二)针对“党的建设经常性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强化党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2018年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共23次。组织举办了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进行授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各级基层党组织先后开展廉政党课31人次,覆盖人数1000余人,使得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质。委党组书记廉政党课讲稿被市纪委评为三等奖。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系统各单位通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大讨论、警示教育活动等,不断增强自觉廉洁从政的意识。开展“纪法同行、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尤其是财务科、办公室、人事科等关键科室进行《监察法》培训和辅导。完善党建工作评分细则,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以重点督查结合日常工作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2018年党建考核改变过去年终考核定结果的方式,根据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终述职评议和重点工作检查情况,结合平时督查检查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三)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10月市卫计委党纪党规进医院建制度工作作法在市纪委举办的全市工作会上作交流。突出“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依托“主题党日”平台,以规范化为重点,建强基层阵地堡垒,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一是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11月8日致函葛店开发区党委,加强对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市精神卫生中心设立党支部,在市疾控中心党总支增补了1名总支委员。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清理工作,对届期已满党组织督促及时进行换届。督促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时进行换届。按照湖北省委《关于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结合系统内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以方便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原则科学设置规划基层党组织。市中心医院为各支部配备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市中医院批准增设1个党支部。市妇幼保健院按支部建在科室上的要求,对支部设置进行调整,由5个支部调整为6个支部。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环节,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注重发展党员政治性工作,在公立医院中推行“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做法,加大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上半年共接收预备党员26名。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推行行政科室负责人到临床科室兼任党支部副书记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上半年共转出7人,转入15人。开展党员身份排查,对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1名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健全完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发挥好党支部的主体作用,鼓励支部自主设计、开展有特色的学习教育培训和主题党日活动。在完成3+X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把支部主题党日开到田间地头、福利院、联系的社区、红色教育基地,开到群众身边。2018年组织系统内基层党支部将开展“服务对象是亲人”大讨论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单位参加讨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微党课”宣讲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普通党员讲“微党课”活动,强化党员的党员意识。2019年开展“服务对象是亲人”一季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服务内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学习、比作风、比业绩”等两季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业务、转作风的良好氛围。市中医医院推进“服务对象是亲人一季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公开作出医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八项服务承诺,对践行承诺的情况加强督办,提升医院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群众就医感受明显好转。三是加强分类指导。2018年10月开展基层党支部质检,组织专班对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质检”活动,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通报,限期进行整改。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年初反馈的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重点加强对丙级支部的帮助和指导,指导规范了市疾控中心党支部、市三医院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补齐短板,确保今年2个支部脱丙,其他支部提质。在半年的机关工委党建检查中,2个丙级支部在规范组织生活上有较大提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机关党委定期梳理各支部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在工作群中通报问题及提出整改意见,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委党组书记多次深入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调研基层党建问题,对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具体有效的指导。对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基本活动及“十进十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和完善《市卫计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并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记录进行随机抽查,对5家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做到管大事、谋大事。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变形、不走样。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立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五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组织市直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参加全省党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公立医院党建的决心和信心。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培训,对系统内党务骨干进行培训。举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务知识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专家讲解发展党员流程和意识形态方面的知识。市妇幼保健院以“一切工作到支部”和“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做法进行经验交流,帮助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澄清模糊认识,提供抓好党建工作的方法。
二、在法人治理结构和医院发展方面
(四)针对“公立医院公益性逐步丧失”的问题。严格控制药品价格。停止“药房托管”,将公立医院医保资金7902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实行药品带量采购和“两票制”。联合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多家部门联合印发药品采购“两票制”文件,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督促五家公立医院抓紧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议价工作。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专项督查,将药品采购“两票制”纳入到医药购销领域专项督查工作。在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前提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969项。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和医药费用控制考核。完成2018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院长(书记)绩效考核和医药费用控制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薪酬的发放挂钩。开展2019年上半年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公立医院院长(书记)绩效评价和医药费用控制自查工作。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科学核定人员工资总额,严格按绩效发放薪酬。我市改革经验在全省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 在医疗惠民政策落实方面
(五)针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不到位,群众没有获得感”的问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整治。出台《鄂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大数据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问责236人,清退问题资金187357.54元;对原公卫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开展基础数据清理清查工作,共清理系统中问题档案(重复、已死亡、信息不准查无此人、非常住人口)21万份;加大系统管理统计功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大数据监管力度,建立档案迁移管理机制;出台《鄂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及机构职责的通知》,按照“统一管理、分项负责”的原则,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管理力度,每月随机抽查项目真实度情况。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与补助资金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绩效分配原则。加大医疗惠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户外广告、张贴宣传画、进村入户、面对面等多种途径广泛发动宣传,打造“家庭医生签约”品牌。在微信公众号、鄂州日报等媒体登载居民健康卡有关政策知识。向广大市民发放居民健康卡知识宣传单、宣传通告、致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启动基层卫生惠民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全面核查惠民便民政策落实情况。金秋助学2015年发放25人,发放助学金50000元;2016年20人,发放助学金40000元;2017年18人,发放助学金36000元。通过电话回访、查阅领款签字表、银行汇款收据和实地入户走访,对发放情况进行核实,均已发放到位。通过地税网上查询和各地自查及入户核查,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户应参保548人,已参保543人,凤凰街道5人未参保,2019年参保到位。加大就医“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力度,向计生特殊家庭发放 “联系卡”、《计生特殊家庭温馨指南》等,做好联系和信息登记。各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完善就医“绿色通道”设施和流程,确保此项便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针对“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印发《鄂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并责任到委各科室。召开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印发《2019年鄂州市公立医院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医疗联合体(集团)综合绩效考核方案,加大医疗联合体(集团)建设的督查力度。重点督导中心医院全面落实医疗集团实施方案。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鄂州市医疗联合体(集团)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医疗联合体(集团)综合绩效考核方案。加大医疗联合体(集团)建设的督查力度,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到市三医院督导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在省卫计委医疗联合体(集团)建设督查组的督查中获得省卫健委的充分肯定。2019年7月下旬,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围绕我市医联体建设情况到市直公立医院、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更好的进行医联体建设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三是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完善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市政府投入1500万元建设远程诊疗平台,依托市中心医院建成远程视频会诊中心、医学影像(心电)中心和临床检验中心,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10多万人次。印发《鄂州市远程诊疗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将远程诊疗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绩效进行补助,不向患者收费。完成2018年度和2019年上半年远程诊疗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2019年上半年全市开展远程诊疗服务7.4万人次,拨付补助资金41.6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城市医院的医生下基层服务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公立医院转诊指标考核,明确将向下转诊的病人比上年增加10%的指标纳入到鄂州市医疗联合体(集团)实施方案的考核指标中。2018年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转1471人次。2019年1-6月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基层患者599人次。五是出台全科医生培养相关文件,制定了《鄂州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将全市全科医师培养分为转岗培训、“5+3”、“3+2”、订单定向培养四种途径,2018年全市新增126名医师报名参加转岗培训,定向培养大专学历全科医师246人。
四、在行业监管及行风方面
(七)针对“药品、耗材、设备购销与维修等环节存在腐败风险”的问题。规范药品、耗材、设备购销行为。一是平台上集中采购药品。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一直以来按省卫计委的规定,在省级平台网上集中采购,市级未进行药品招投标工作。五家公立医院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自行议价,均在省市联动采购平台上进行网上阳光采购。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详细梳理药品和耗材等购销环节存在的腐败风险点,组织相关专家对药品、耗材等购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三是配备特殊药品。2019年8月,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市公立医管中心召开57种特殊药品配备使用工作部署会,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和鄂钢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配备57种特殊药品作了明确要求,强调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委机关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采购环节、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方式,重点项目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同时,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质量,于2019年8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和实施工作。各单位对巡察反馈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逐一进行整改;委机关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对整改,一是2017 年委办公大楼零星维修工程指定工程商的问题,办公室对零星维修通过询价签定了3家公司。二是2016 年度宣传印刷支出107 万元, 2016-2017年度是我市创卫攻坚期,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需要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全市上下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市创卫宣传印刷都是经政府采购办批复,一般印刷在市财政局公布的定点单位进行询价协议采购,金额较大的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政府采购的,收集整理相关的政府采购资料23笔。三是防汛救灾卫生应急物资采购100多万元,其中:2017年拨付疾控中心821561元,在省指定的国药控股采购防汛应急物资765433元,是根据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紧急通知》(鄂卫生计生明电〔2016〕25号)文件要求,省卫健委研究由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提供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消杀药品、器械保障,其他用于防汛宣传资料。拨急救中心15万元采购车载终端,拨付卫监局20万元用于防汛应急物资,拨付临江乡2.5万元、蒲团镇2万元、下柯村5万元保障防汛应急工作。四是血防所2016年10月药品采购10万元共5笔10.78万元经市政府采购平台申报审核通过的询价采购,其中2016年6月2日询价采购药品7.225万元,通过网络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经市政府采购平台申报审核通过,其他3笔共2.92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询价采购。五是市三医院维修材料供货商固定的问题,重新询价签定了3家公司。
(八)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的问题。针对审计反映的部分医疗机构未经消防、环评验收问题,开展了多次集中约谈,要求迅速完成整改,并联合消防、环保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办。关于反馈的“行政许可把关不严,降低执业登记标准,发放医疗机构许可27家,其中20家无消防许可,15家无环评”问题,历经9个月的整改,目前我市各涉改医疗机构完成消防整改的医疗机构有24家,其中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有15家,经消防复查合格的有9家。涉改医疗机构均已按要求完成环评整改,其中环评合格的有15家;经网上备案的有17家。此外部分医疗机房屋建筑年代较早,场地环境条件受限,按照现行消防要求改造存在一定的困难,且民营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多为租赁其他单位或个人房屋,这些房屋建设之初并未按照医院标准建设,多数是商业楼或老旧办公楼经改造后开设的医疗机构,即使整改也很难达到现行消防标准。
严格注册医师、注册护士材料审核程序,规范资料收集填写。组织专人对自2014—2017共四个年度医师、护师注册档案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共查找护理人员延续注册资料许可时间填写不齐问题共260余项,全部整改到位;制定《鄂州市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规范》、《鄂州市医师、护士注册工作规范》,明确医疗机构管理、医护人员注册各项工作流程及内容,严格规定医护人员注册各个工作环节。通过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共取缔无证行医49户次,立案17家,没收药品器械58件,罚款 40余万元。2008年至今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无证行医案件 40起,2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实行宽进严管机制。对符合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审批,引导一批非法行医人员合法经营。实施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制度。将无证行医者的个人信息及违法行为,在报纸和网上予以公示。建立计生专干、信息员、协管员、监督执法人员“四员”联动巡查报告机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集贸市场、大型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打击频次,着力挤压非法行医的生存空间,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抓重点对象。主要包括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医托。抓重点环节。针对虚假医疗广告,以义诊为名义推销药品器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规范卫生计生行政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升队伍形象,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制定和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依法履职,并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稽查制度,开展内部稽查和层级稽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案件备案制度。进一步建立与公安、食药监、工商、环保、文体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程序,做好部门之间案件移送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托国家网络培训平台,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微课大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参加省级监督执法实践培训基地培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等方式,多渠道多全位提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卫生计生执法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内控审核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执法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袁学进非法行医案等两起案件入选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九)针对“医德医风监管不力”的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加强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督查监管工作力度;创新开展全市集中讨论学习重症及死亡病例活动;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制发《鄂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办法(试行)》,12月份组织开展各质控中心主任集中述职活动并进行质控中心年度考核,通过评比考核,促进质控中心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制定《鄂州市典型病例集中讨论制度》、已有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鄂钢医院、鄂州二医院组织开展5期讨论,培训全市医护人员600余人次;制定《鄂州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 年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和督查标准,督促各医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2018年我市经医调中心调处较大医患纠纷(事故)共4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9%。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多措并举规范医疗行为。组织开展“12.4”宪法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遵法、用法、守法氛围。大力开展法治医院创建,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治医院的水平。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签订卫生行业“九不准”承诺书。10月23日至30日联合市食药监局、市税务局对市直四家公立医院、四家民营医院开展检查,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要求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级联合惩戒。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安排60名医务人员参加全市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诚信行医意识,严格遵守医务人员“九不准”,勇于抵制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医务工作者。2018年以来,联合委综合监督、财务等科室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专项督查、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公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依法执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收费等方面进行检查。查找各类问题271个,形成督查通报和问题清单,督促各医疗机构立行立改。
五、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针对“从严治党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加大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跟踪整改,切实增强各级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活动,狠抓主体责任向下延伸。怡亭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余玉霞同志进行谈话并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其负责的财务工作安排其他专业人员接替。市社管办从长效机制建设入手,清理清查工作QQ群、微信群,制定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人员在网络工作平台上的“八个不发”,切实规范互联网工作群组的管理。
(十一)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委党组班子带头,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行风的持续转变。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摆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面,并制定整改清单。在委党组作出改革决策部署前,要求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各医疗单位的意见,让决策既符合上级的政策要求,同时也能在基层能够贯彻落实。规范发文程序,严格发文审核。通过连续三年的整改,发文数量逐年减少2018年发文377件(其中请示报告43件、卫生计生发7件,办发文件138件、审批批复59件、简报72件),与2015年相比,发文减少42%。严肃机关考勤纪律,实行上下班考勤打卡制度,同时加大平时考勤的抽查力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进行量化评分,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十二)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普遍”的问题。严格差旅费管理。加强支出报销审核,加强对委机关和市直单位“三公”经费、“差旅费”和“补贴补助”等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委机关的资金使用、支出报销审核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清退资金762818.4元。
(十三)针对“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委机关的专项资金管理、专项核算等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各单位根据问题进行整改,市疾控中心2015年专项经费786万元,464万元用于省集中采购指标,322万元用于艾滋病、结核病、免疫规划等项目。委机关针对问题逐一核对,对各项目资金进行了清理清查。一是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公用经费预算不足,其次是因为《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可用于在编计划生育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经常性工作经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范围,所以造成了专项工作管理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用的情况。委机关已经严格按资金性质分类使用,并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科目;二是对2017年、2018年的指标进行了清理分类,严格按指标性质使用;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专项资金使用要求支出,规范会计核算;将卫生计生各项资金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预算执行进度、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拨付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于2019年4月对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本药物、计划生育服务、基本生育免费服务等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加快市精神卫生中心运行。对消防工程进行审计,对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维护设备器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完成精神卫生中心科室、岗位设置调研工作,形成实施方案,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取得了市政府及人社、编办等部门的支持。2019年8月26日市精神卫生中心暨市中心医院葛山分院正式营业。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逐一梳理清理9家卫生院虚报10229次,多拨付财政资金7.67万,对多虚报的针次,一律按照要求清退;在全市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针次审计考核工作;重新建立基本公共卫生预防接种项目考核制度,要求各接种单位重新建立疫苗台账,每日建立疫苗销存记录。加强督导考核,将督导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管理不规范单位现场下发督导意见书,督促立即整改。并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疫规划项目经费挂钩,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委机关的财经纪律执行、资金管理、账户管理、岗位设置、印鉴管理等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委机关和系统内各单位财务管理,督促各单位制定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和重点项目的审批,建立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控制度23个。
六、在人员机构管理和职称评审方面
(十四)针对“用人导向问题突出”的问题。开展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2018年11月对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采取个别座谈和民主测评的方式充分了解领导班子规范运行和履职能力情况、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和新提拔重用的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为下一步机构改革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依据。加强和完善委机关干部及系统内所属单位履职尽责实绩考核,完善“四考四述”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工作作风。开展干部任职回避自查自纠。制发《开展任职回避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有亲属关系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夫妻在同一科室人员进行调整,共调整工作岗位5人,其中市中心医院3人,市中医医院2人。针对委机关借调和聘用人员过多的问题,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已有2人解除聘用关系,1人借调人员返回单位。下一步将通过在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内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到委机关任职,不断充分委机关中层干部力量。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的方式,招聘一批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公务员。同时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增加我委人员编制数,逐步解决借调和聘用过多的问题。
(十五)针对“职称评定暗箱操作”的问题。开展考试经费收支情况核查。通过清查我委考试报名费按财政预算要求,缴存到财政非税收入账户,纳入预算管理。由于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是临时从各单位抽取的,来不及收取个人的私人账号,考试实施支出打入三位工作人员公务卡后取出来把补助发给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2018年针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我委在考生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收取报名费,及时开具个人缴费收据,24小时内将收取报名费存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2019年医学考试实行网上缴费。2018年在高级职称评审抽调专家参加评委会时,收取专家评委的银行账号,及时将评审费打入个人账号。今后考试实施支出拟把相关单位和每位考试工作人员的帐号收集起来统一由财务科直接打入个人账号。规范高级职称评审流程。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一套量化评审标准,规范四项流程公示,严格审核申报人员五项资料,加强职称三项制度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委人事科对2018年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撤掉无影响因子或网上无检索页的论文共计18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过程发现1人任职条件不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六)针对“非编人员养老统筹缺失”的问题。我委一直重视干部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多次与市人社局沟通联系,但由于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只有在编人员才能进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235人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424人参加企业养老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1804人未购买养老保险。因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同,职工所享受的养老待遇也不同,会导致职工退休时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待遇悬殊,非编职工也都希望能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不愿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下一步将根据全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逐步解决非编人员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尽管我委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不小差距。通过认真整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初步得到有效整改落实。但有部分问题还需要市委、市政府层面出台政策解决,如医疗机构设置消防环评问题、委机关借调和聘用人员问题、非编人员养老统筹问题等,我们将以今年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改革步伐,认真解决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有些问题落实的深度还不够,有些已整改落实的问题需长期坚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落实。下一步,我委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委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
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的解决。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党风、转政风、肃行风,树立卫生健康系统良好形象。
中共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