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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季度3位楷模!致敬!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日期:2023-02-10

经推荐、审核、投票、评议、公示等程序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

古楼派出所三中队指导员、社区民警易子琦

梁子湖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胡君霞

鄂城区花湖镇站前社区居民翁茂武

3人获评2022年第四季度“鄂州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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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季度“鄂州楷模”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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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易子琦,女,35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古楼派出所三中队指导员、社区民警

 

 

易子琦


  从警10年来,她深入基层、扎根社区,用真心、耐心、热心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她创新矛盾纠纷“多元联调”工作法,组建调解志愿服务队,就地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坚持“指尖加脚板”工作法,织密社区防控网、信息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78处,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00余次。她当好辖区“好管家”,解决了一件件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易子琦先后荣获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3次,获评市公安局“十佳社区民警”、2022年湖北“最美基层民警”。


    二、胡君霞,女,42岁,中共党员,梁子湖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

 

胡君霞

 

 在基层民政部门工作6年多来,她爱岗敬业,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政实事,让群众揣着困难来,带着舒心走。她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深入调查走访,做到应保尽保;她争取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突发困难;她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期间加班加点为困难家庭制表造册,及时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确保不漏掉一个困难群众;她严于律己,累计经手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亿多元,做到每一笔来路清楚、去向明白。区低保中心连续6年被市民政局授予先进单位,她个人连续5年被评为市民政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民政系统“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做最美民政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了她的先进事迹。


 三、翁茂武,男,41岁,鄂城区花湖镇站前社区居民

 

翁茂武


    他积极主动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居民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在社区组织开展的“共同缔造”夜访活动中,他主动捐款3000元,并发动小区业主参与组建“共同缔造”议事会,深入征求居民意见建议,组织社区群众共同推进“共同缔造”活动。小区共清理楼道48个、修补翻新破旧单元门47个、拆除违建13处、整治飞线充电50户……小区面貌大为改观,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节节攀升。2022年获评“鄂城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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