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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7日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卫健委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为中心,严格落实《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抓落实、抓开展,以更丰富的公开形式,更全面的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997信息,全年共制定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1507件,其他对外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76件,行政强制0件。

市卫健委权责清单按照市行政审批局要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主动公示公开,事项调整随省卫健委对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不定期进行。市卫健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由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通过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并进行公示公开,不定期配合牵头部门调整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布申请渠道、方式,后台及时受理公开申请,经相关职能科室审查后,依法能公开的,第一时间在回应关切栏予以公开。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及时在回应关切栏将相关政策予以公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最新政府网站规范标准,重新对我委网站字体、布局、专栏等进行了设计,对各栏目信息进行梳理,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完整。加大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健全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凡规范性文件一律由综合监督科进行规范性审查,完善相关手续才能印发,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必须由相关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审核后才能上传。

(四)平台建设

我委积极对委网站进行完善、优化,确保更好的发挥网站公开平台的作用,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增设医疗卫生、疫情防控、政府采购、脱贫攻坚、建议提案、回应关切等新栏目,第一时间发布医疗卫生行业信息、涉及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政策解读,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托育机构、计生特殊家庭补助发放情况等。

五)监督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察指导,组织各科室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以考核督促信息公开任务落实、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

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三是专业人员对计算机技术掌握还不够;

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经常变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公开范围、公开程序不是特别熟悉。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在积极改进完善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行政为民、服务于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到位,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和市直二级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压实相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指南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督办。进一步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督促相关科室和医院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委网站、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及各类媒体报刊等平台发布卫健动态68条,公示40条,水质监测731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5条,文件解读5条,健康教育23条,人事信息9条,疫情防控108条,医疗卫生23条,其他各种公开信息100余条。

2021年,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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