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
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4年01月14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鄂州市卫生计生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年报以网络形式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鄂州市卫生计生委联系(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6号,邮编:436099,电话:0711-3383060)。
一、概述
认真执行《条例》规定,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一是对今年的卫生计生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鄂州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及时更新鄂州门户网站鄂州市卫生计生政务公开栏目。四是进一步加强鄂州卫生计生公众信息网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的全行业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取得了一定成效;五是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备,配置了服务器等设备。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委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3年度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卫生简讯107条,占25.4%,卫生城创建67条,占16%,湖北卫生242条,占57.5%,其他综合信息5条,占0.1%。
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精神,做到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艾滋病预防、红十字会、健康教育、行政许可、医疗机构、公众服务、创卫生城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80%以上。为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我委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了解掌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对公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如建立“主任信箱”,开设“友情连接”专栏,链接了各直属单位,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主要通过网站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在鄂州市卫生计生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委收到36条以网络咨询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并准确详细回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2人,各职能处室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各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自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目前我委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管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3.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组织架构、信息公开与保护隐私等问题尚需认真研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特别是要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和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执行《鄂州市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并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3.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按照我委的管理职责,规范我委直属卫生计生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我委直属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开展我委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培训,引导卫生计生单位规范有序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