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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0005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发文单位: 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主题分类: 卫生 效力状态: 有效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主体有2个,分别为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1、共有执法岗位5个,其中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个、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3个。

2、共有在岗执法人员17名,其中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名、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15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1

0

43

2

0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66

26.32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145

1477

1458

19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

0

390

0

0

0

0

0

0

0

0

390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1、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66次。

2、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1458次。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4、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5、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390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6、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7、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8、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实施开展相关行政执法活动。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5     

 


附件1

行政执法行为的主要法制依据

序号

类型

法律依据

1

行政处罚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2

行政处罚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和第四十条第(二)项

3

行政处罚

《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4

行政处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5

行政处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6

行政处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7

行政处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8

行政处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

9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10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11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12

行政处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13

行政处罚

《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14

行政处罚

《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

15

行政处罚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16

行政处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17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18

行政处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19

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20

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1

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22

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

23

行政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24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25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6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7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28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29

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30

行政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31

行政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32

行政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33

行政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四项

34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条

35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36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37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和《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38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39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八十七条、第二项

40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八十七条第二项

41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42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43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二条、第四款

44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45

行政许可

《护士条例》第八条

46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47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48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49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50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五十三条

51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52

行政许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53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54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55

行政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

56

行政许可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

57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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