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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等。二是落实落细重点任务。全面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鄂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精神,细化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制定《市卫健委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涉密的规范性文件除外),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均在市司法局进行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率100%。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次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分别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和委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2件。
(三)突出抓好法治建设。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重要执法案件均邀请法律顾问提前介入。2024年法律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次。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革“谁起草、谁审查”方式,实行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发文程序,统一由综合监督科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予发文。2024年,共计审查文件200余份,涉及公平竞争的文件8份,均上传至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系统并审核通过。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着重加强窗口管理,通过多种方式优化服务,创新“卫健帮办代办”,变“指导”为“代办”;推行公共场所许可证等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场景化收件”、“电话预约、错峰办理”等全程网办方式,服务对象即来即办、即办即走,有效解决扎堆办件情况,大幅提升了服务质效。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2024年审批服务合计2180件。其中: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14件,医疗广告审查31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3件,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23件,医师、护士注册变更2041件,医疗机构设置3件,医疗机构注册3件,医疗机构变更15件,医疗机构校验38件,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审核4件,医疗机构停业1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4件。将鄂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移交到鄂城区卫健局,并将相关审批和管理权限同时下放。三是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按照《关于启用鄂州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智慧监督系统的通知》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均进行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性执法等现象。
(五)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在卫健委官网公示2024年双随机抽查计划,事中主动亮出执法人员执法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事后通过卫健委官网、信用鄂州、湖北省“互联网+监管”、两法衔接等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任务检查结果等。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音像记录完整,文字记录规范,案卷及时归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进行公示,明确了卫健委综合监督科及卫生监督所稽查科为法制审核承办科室,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法制审核范围,并聘请法律顾问把关。“三项制度”实施以来,共有7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积极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2024年,国家下达453家“双随机”抽检计划,已全面完成监督检查和抽检任务,监督完结率100%,案件数33件,罚款1.77万元,双随机案件数量比去年上升450%。通过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7项共16家,完结率100%。三是全面落实“四个必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13件,案件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8.41%,其中一般程序51件,简易程序62件,罚款金额48.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四是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参加省级组织的卫生健康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医疗监督骨干能力培训等7次,并举办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监督执法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质量。积极参加省、市行政执法案卷交流评查,强化办案质量。在市司法局组织的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市卫健委被抽取的10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卷全部被评为优秀案卷。
(六)推进我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目前已有42家医疗机构接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双线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鄂钢医院通过省临检中心质控,获得“鄂HR”(全省互认)标注资质,并成功接入省平台,实现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4年,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总人次(含远程心电与远程诊断)109845人次,节约总费用866.2万元,其中远程心电64791人次,节约费用233万元;远程影像诊断38000人次,节约费用437万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7054人次、节约费用196万元。
(七)全面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法典宣传月、“7.1”世界人口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培训宣讲、网上竞赛、“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形式宣传卫生健康政策,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共接受群众咨询15000人次,发放普法宣传册100000份。自编自导自演普法微视频,对公共场所、医疗卫生、职业健康等卫健知识进行宣传。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强,法治建设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对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方法简单,灵活性不强,没有创造性地提升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鄂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鄂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鄂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2024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问题3次。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测试,参考率、通过率100%。
(二)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14次。组织市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开展了2024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检验学法用法成效。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监督服务,大力提升监督执法水平。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按要求公示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加强部门协作,按要求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拓展普法渠道,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加强卫生健康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拓展普法渠道,提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普及率,推进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专此报告。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