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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成代表:
您提出的《完善我市生育激励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近年来,鄂州市认真贯彻国家、省政策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持续推进生育友好城市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鄂州人口工作新局面。
一、落实党政责任,强化人口生育组织保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专题研究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就实施生育支持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坚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和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频共振、将提供惠普托育纳入今年十大民生实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6日市政府出台了《鄂州市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十条措施》。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议解决区域内托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系统研究。我市生育支持政策文件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逐一研究工作任务,结合调研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影响生育意愿的主要原因,在全面落实国家、省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做到既学习外地经验,又兼顾我市实际;既承接已出台政策,又兼顾创新性要求;既聚焦政策操作性,又兼顾落实可持续性;既考虑政策含金量,又兼顾财政可承受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十条措施。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与市教育、财政、医保、住更、人社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密切部门协同,撬动多方资源,出台涵盖孕育、生育、养育、教育、托育、住房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服务全面、细致周到的具体政策,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各项生育支持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履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各项程序,确保内容合理、程序规范、科学可行。
二、守护妇幼健康,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基本生育免费服务。为孕产妇提供全生育过程的免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孕产妇保健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2025年截至目前享受免费婚检575人次,享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498人次,补服叶酸2293人。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免费为新生儿进行五项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全市2024年筛查新生儿5303人,2025截至目前筛查新生儿1529人,筛查率100%。
二是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实施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民生实事项目,自2022年项目实施以来,三年间已累计筛查23万人次,实施专项救助79人,共计发放救助资金79万元。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完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开展危重孕产妇转运实操演练,完善救治流程、提高救治能力。2024年全市孕产妇死亡人数为0,婴儿死亡数6例,死亡率1.24‰,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8例,死亡率1.65‰,均低于健康湖北规定指标。
三、完善生育支持,着力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一是保障生育待遇。发放分娩定额补助,2024年按600元/人发放分娩定额补助,全年发放分娩定额补助152.4万元,2025年起,对自然分娩额外再补助 600 元,合计补助1200元/人,今年上半年全市初筛符合条件人数为625人,预计发放补贴65.58万元。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模式,推行“即申即办”,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开通线上线下双通道,工作人员提供全程“陪办”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缩短流程,为参保群众带来更直接、高效的服务体验。
二是实施购房补贴。符合国家(二孩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三孩在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 策的具有本市户籍多孩家庭,在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二孩家庭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消费券。自政策实施以来,共核发二孩家庭购房消费券470份,三孩家庭购房消费券68 份,二孩家庭购房329套,购房面积40835.28平方米,三孩家庭购房49套,购房面积6298.36平方米。
三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及以上家庭购置本市自住住房时,在符合贷款政策条件下,职工及其配偶均在本市正常缴存公积金,且为首套房贷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非首套首贷或单方职工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2024年,对符合条件54户家庭共贷款2557万元,2025年截至目前对符合条件15户家庭贷款775万元。
四是落实育儿专项补助。落实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对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发放每人每年3600元的补贴。对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政策内每生育一孩并将小孩户口落在本市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2024年已审核发放40名人才生育补贴,2025年截至目前已审核通过10名人才生育补贴。
五是强化教育保障。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受助,做到应助尽助。义务教育阶段实施“长幼随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延时托管,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2025年春季全市参加延时托管学生11万人。规范托幼一体化管理服务,鼓励民办幼儿园转型开展托育服务,支持学位富余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立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带头示范,我市现有91个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提供托位4913个。
四、坚持量质提升,扎实推进普惠托育建设。
一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4年末,全市备案托育机构89家,可提供托位4813个,超额完成了省级年度目标任务,2025年截至目前,全市备案托育机构95家,可提供托位5173个。增加公建托位占比,争取的中央托育(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概算3316.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74万元,市政府地方专项债1300万元,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预计2025年9月投入使用,建成新增托位150个,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是强化托育人才培养。依托湖北省计生协优生优育项目鄂州项目点,成立鄂州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加强托育人才培养。开展全省首次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培养并认证了82名合格的卫生保健人员,为托育机构输送专业人才。联合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举办2024全市托育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优秀托育服务人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5年4月举行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全市各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相关人员共有200余人参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2023 年联合市发改委发文明确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水电气价格。投入地方资金支持托育服务机构运营发展,2019年以来向各区下拨托育服务资金110余万元,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 600 元/年的补贴,累计发放补贴160余万元,2025年1月1日起,按照《鄂州市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十条措施》将对托育机构的生均补贴提高至每个托位 100 元/月,全年每个托位最高可获得 1200 元补贴,今年春季,符合补贴条件的托位数4242个,预计需发放托位补贴42.42万元万元。
五、保障妇女权益,创造育儿友好就业环境。
一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积极维护群众婚假、产假、哺乳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及假期待遇等合法权益,出台产假延长政策,政策内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每多生育一孩,分别增加产假10天、护理假和育儿假各3天。自我市延长产假政策实施以来,鄂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收到关于产假、婚假、哺乳假及假期待遇问题的投诉和仲裁案件。
二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以特色产业帮妇女就业,不断加大妇女手工、巾帼家政等妇女特色产业培育力度。开设了西式面点、美容师、茶艺师、插花员、电子商务、育婴师(月嫂)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就业技能培训课程,满足不同女性的职业兴趣和市场需求。灵活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避开女性学员的家庭高峰期,确保其能够兼顾家庭与学习。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就业创业培训8111人,其中女性6251人。
三是维护妇女权益。以“建设法治鄂州·巾帼在行动”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2024年以来,妇联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活动200余场。不断完善12338妇女儿童公益维权服务热线,提升维权服务质量和水平,2024年以来12338接听 来电366件,积极做好调解和疏导,保证每一起都能得到顺利的解决。
六、促进家庭和谐,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一是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实施“家庭服务巾帼行动”,积极发挥基层妇联干部、执委、志愿者等人员作用,开展常 态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走访、排查、化解活动,建立村(社区)留守、流动、残疾、困难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高风险家庭台账,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24年以来全市妇联系统走访排查生活困难等重点人群859人,化解各类家庭矛盾纠纷300余件。在全市设立4个矛盾调解服务窗口,有专职调解员10人,2024年以来共接待、咨询、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300余件,调解成功率85%。
二是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娃娃抓起,倡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地开展家庭教育。2024年,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10个,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员150名,各地联动开展“家国情·小家大爱”家庭文化展示活动、“家教润心·成长同行”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最美家风润万家”家风故事接力宣讲活动、“幸福联线”婚恋交友联谊活动等家风家教主题活动75场,1500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