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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50026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日期:2025-11-04

尊敬的民进鄂州市委会:

单位提出的《关于健全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近年来,不断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持续织密“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

一、完善老龄健康支撑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是深入推进“医办养”项目。围绕市政府年度“医办养”目标任务,立足“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兴办养老机构,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6月,鄂州市中医医院康养中心开业、鄂州市城南医院养护两家大型机构相继开业,新增老年病科床位、养老床位200余张。

二是医养签约服务全面覆盖结合医养结合补贴发放工作,在全市统一规范了机构签约服务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规范服务补贴发放管理,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制定了服务活动登记、统计、考核评分表等系列工作表格,有力地促进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目前,全市有23家医疗机构与25家养老机构完成签订服务协议工作,签约率达100%,养老机构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率达100%,鄂州市现有医养结合机构12家,可以提供床位超过2600张,已完成省定目标。

三是深入推进老年病科建设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病科设置率在全省率先实100%,并进一步加强老年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全市共有8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了老年医学科,其中公立医院6家、民营医院2家;市级5家、区级3家。

四是积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老年医学科建设民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函〔2025〕20号)文件要求,我市需建设19家综合性医院、1家康复医院、2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4年,综合性医院已建成14家,康复医院已经全部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建成26家。本年第一季度已建成4家综合性医院和1家基层医疗机构,剩余1家综合性医院第二季度已完成申报。

持续落实便利老年人就医 10 项举措,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飞鹅社区卫生中心上报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案例3个,其中市中心医院案例获湖北省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典型案例选编。

五是逐步构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鄂州实际,在鄂城区(市第三医院)率先开展了全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以老年病科为依托,设置了20张老年病床,其中特设4间安宁疗护病房,并配备评估室、谈心室、缓冲室、关怀室4类功能室,充分满足安宁疗护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依托市中心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老年病科及安宁疗护专业医护团队进一步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质量。在试点工作的推动下,我市安宁疗护服务取得了显著进展目前,已在全市各个区至少布局了1家二级以上医院和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共设置了安宁疗护病床41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二、扎实推进普惠托育建设,破解群众带娃难题

一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2024年末,全市备案托育机构89家,可提供托位4813个,超额完成了省级年度目标任务2025年截至目前,全市备案托育机构95家,可提供托位5173个。增加公建托位占比,争取的中央托育(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概算3316.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74万元市政府地方专项债1300万元,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预计2025年9月投入使用,建成新增托位150个,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是强化托育人才培养依托湖北省计生协优生优育项目鄂州项目点,成立鄂州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加强托育人才培养。开展全省首次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培养并认证了82名合格的卫生保健人员,为托育机构输送专业人才。联合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举办2024全市托育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优秀托育服务人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025年4月举行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培训,全市各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相关人员共有200余人参会,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普惠托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2023年联合市发改委发文明确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水电气价格。投入地方资金支持托育服务机构运营发展,2019年以来向各区下拨托育服务资金110余万元,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600元/年的补贴,累计发放补贴160余万元,2025年1月1日起,按照《鄂州市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十条措施》将对托育机构的生均补贴提高至每个托位100元/月,全年每个托位最高可获得1200元补贴,今年春季,符合补贴条件的托位数4242个,预计需发放托位补贴42.42万元万元。

三、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守护妇幼健康

是落实基本生育免费服务。为孕产妇提供全生育过程的免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孕产妇保健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2025年截至目前享受免费婚检575人次,享受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498人次,补服叶酸2293人。全面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免费为新生儿进行五项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全市2024年筛查新生儿5303人,2025截至目前筛查新生儿1529人,筛查率100%。

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项目实施以来,三年间累计筛查23万人次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完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开展危重孕产妇转运实操演练,完善救治流程、提高救治能力。2024年全市孕产妇死亡人数为0,婴儿死亡数6例,死亡率1.24‰,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 8例,死亡率1.65‰,均低于健康湖北规定指标。

三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积极维护群众婚假、产假、哺乳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及假期待遇等合法权益,出台产假延长政策,政策内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每多生育一孩,分别增加产假10天、护理假和育儿假各3天。自我市延长产假政策实施以来,鄂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收到关于产假、婚假、哺乳假及假期待遇问题的投诉和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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