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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6-00349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6年02月26日 |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6年02月26日 |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鄂州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2年,是鄂州市唯一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优秀妇幼保健机构,被国家卫健委、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爱婴医院”。负责全市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及项目管理,院内业务围绕着妇幼保健全生命周期按照三大部划分,分别提供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青春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等全过程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截止2025年末,医院科室设置主要有: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内儿科、中医科、儿保科、计划生育等科室。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表二):2026年本年收入27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55万元,增加108.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9.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36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68.55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1368.55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表三):2026年本年支出272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55万元,增加108.0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项目支出2727.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本年支出构成为:卫生健康支出1427.55万元,占本年支出52.34%;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专项债)支出13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47.66%。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支出1300.00万元。
(1)2026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2)202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427.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医疗成本的上涨,导致项目成本的上涨,二是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300.00万元。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0万元(表6公用经费),无增减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0万元(表7),无增减变动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6年鄂州市妇幼保健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08.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8.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儿保科创建重点专科购置设备508.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鄂州市妇幼保健院占有房屋面积10040.91平方米,通用设备1404台,专用设备1268(台/件),公务用车5辆。2026年鄂州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9041.2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补助经费”主要内容是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方面的资金。2026年预算安排1359.00万元,其中:1359.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培训,重点加强儿童、孕产妇等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加大项目督导,不断提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完成当年政府对公立医院指令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工作任务,满足全市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完成公立医院日常业务。
2.“医疗工程项目建设(专项债)--鄂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内容是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于2022年6月由发改委批准立项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作为2025年政府十大实事之一,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建成拥有150个托位的标准化、规范化托育服务中心及鄂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满足全市人民对托育服务的需求。2026年预算安排1300.00万元,其中:1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托育中心13个班150名幼儿提供优质的托育服务,为全市217所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托育中心专题宣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为空表,本单位无运行预算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7)为空表,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