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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一是夯实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调整和新组建健康体检、康复医学、儿科、妇产、骨科等5个质控中心,全市质控中心总数达到19个,进一步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二是实施典型病例集中讨论。完善典型病例集中讨论制度,建立典型病例集中讨论活动评价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医疗机构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同质化。今年上半年,共举办典型病例集中讨论活动五期,培训600余人次。
三是以医院等级评审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医院等级评审工作,邀请省专家解读《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评审标准》,培训一、二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院长及有关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110余人次。
四是加强医疗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督查。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排查整顿,开展现场质控,共查出问题225个。强化合理用药监管,开展用药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全市医疗机构25家。加强抗生素规范使用,完成100家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备案管理。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26家医疗机构进行为期6天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对全部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
二、依法多元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建立健全院内医疗纠纷投诉预防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和《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按要求设立投诉中心,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音。截止6月底,全市医疗机构内部受理解决医疗投诉45起。
二是巩固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坚持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医责险相结合化解医疗纠纷的核心效能。认真做实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调整更新医疗专家库,完善医疗纠纷预警机制。上半年,人民调解受理医疗纠纷22起,调解结案22起。认真做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2019年全市公立及基层医疗机构医责险参保率100%,理赔111.08万元。
三是加强信访引导,依法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成立了医疗纠纷投诉处理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接待室,专人专岗接待患者投诉,制定了医疗纠纷上访受理调查程序。按程序受理医疗纠纷上访,积极承办市长热线转办的医疗纠纷事项,按要求做好登记,及时高效予以回复,正确引导投诉人依法定途径(自行和解、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提起诉讼)解决医疗纠纷。
三、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确保医院平安稳定
一是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动员全市各医疗机构充分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加强“18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医患沟通能力和依法执业意识。
二是加强院内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和水平。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市直各医院投入360余万元,安装探头425个,对医院周边复杂路段及院内重点部位、重点临床科室实行24小时监控。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四家大型医院先后设立警务室,实现医院保卫人员与驻院民警联勤联动,医院内部火警、电力实现全程电子监控和自动报警。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维护医疗秩序。按照省、市扫黑除恶工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保持对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等乱象高压整治态势,摸排、通报、移交行业涉黑涉恶线索,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2019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医疗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暴力伤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