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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鄂州市中心医院皮肤科诊断不规范乱开药的回复

日期:2026-03-27

反映人:黄达

反映时间:2026年3月22日

反映内容:我要举报鄂州市中心医院皮肤科。我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8日、2025年1月12日三次前往该院皮肤科就诊,三次就诊均仅做表面检查,医生未进行规范的病因排查与诊断分析,诊断流程存在明显不规范问题。同时,医生开具的药物我认为存在过度医疗、乱开药的情况,与实际病情不符。现附上三次就诊记录截图,恳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6年3月27日

回复单位:市卫健委

回复结果:

一、就诊及诊疗过程核实情况

经调取投诉人三次就诊的电子病历、医嘱记录、处方单等原始资料,核实具体诊疗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1日(接诊医师:邹昕):因“毛囊炎、瘙痒症”就诊,医嘱予口服及外擦药物治疗(盐酸西替利嗪片氯霉素酊、莫匹罗星软膏);用药剂量及频次均符合“毛囊炎、瘙痒症”的临床用药规范。
    2024年10月28日(接诊医师:汪洁):复诊时调整治疗方案,予水杨酸酊、硝酸舍他康唑乳膏外用,用药周期及剂量适配复诊后的病情变化。
    2025年1月12日(接诊医师:汪洁):再次就诊,医嘱予川百止痒洗剂、莫匹罗星软膏外用,用药方案基于前期诊疗后的症状恢复情况制定。

二、诊断及流程核查

三次就诊均完成了皮肤症状面诊、病史询问等基础诊断流程,后续复诊也根据病情进展调整了诊疗方案。

三、用药合理性核查

中心医院药剂科对三次就诊的处方用药进行了专项审核,所用药物均为皮肤科临床常用药,药物配伍、用药剂量、使用频次均符合《临床用药须知》《皮肤科临床诊疗指南》等规范,未发现过度医疗、乱开药的情况,药物使用均与皮肤病症治疗需求相匹配。
    虽然经核查未发现您反映的诊断不规范、乱开药等问题,但您的投诉也为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中心医院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组织皮肤科全体医师开展专项培训,强化诊疗流程标准化意识,确保每一次就诊的诊断、用药记录清晰、规范。
    2.优化患者就诊沟通机制,要求接诊医师在开具处方后,主动向患者说明用药理由、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减少患者对诊疗方案的误解。

    因您所留电话15272200840,我们联系提示非患者本人,若您对本次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仍有疑问,或需进一步查阅相关诊疗资料,可通过以下渠道与中心医院沟通对接:联系科室:鄂州市中心医院皮肤科;联系电话:[027-6066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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