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闻先生
反映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反映内容:医院封存病历未开列封存清单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封存病历时,必须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各执一份。清单需详细列明封存病历的项目、范围及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医院该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
回复时间:2025年10月22日
回复单位:市卫健委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42号
线下政府信息查询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6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