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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范围
1.历代医学文字资料。如医书、医案、病历、处方、手稿、抄本、刻本、影印本、教科书、讲义、诗文、书信、题词、笔记、传记、发言稿、回忆录等。
2.历代中医遗存物品。如走方串铃、囊袋、出诊箱、店铺挂布,脉枕、正骨、针灸、拔罐、刮痧等器具,医用模型、教案教具、音像、拓片、印鉴、字画等。
3.具有纪念意义实物。市中医医院或中医药学会(协会)各个时期的重要事件、活动、成果等照片、文件或新闻报道;名中医各类证件、奖励证书等。
4.历代与中药相关物品。如药铲、药碾、药钵、药坛、药罐、药瓶、药秤、药袋、药盘、药杵臼、药刀、药柜、药锅(釜)、药葫芦、图标、标签、招牌、匾额、制药器具,特色中药材、中药材标本等。
二、征集原则
1.坚持藏品合法且自愿的原则。提供藏品的单位或个人,所持有藏品必须是经合法渠道取得的藏品。
2.坚持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的原则。对征集到的展品由经筛选评估后归档。不符合要求的,将返还捐赠者。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对自愿捐赠的藏品,将登记造册,注明捐赠者姓名及来源,并颁发荣誉证书。
2.借展。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物品,可采用借展和适当支付一定费用的形式,予以暂借,所有权不变。
3.收购。对愿将藏品出让的,按国家有关法规,组织鉴定、评估,支付相应金额予以征收、购买。
4.复制。确有价值的资料、实物,所有者不愿意捐赠或出售,可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复印)。
5.拜访征集。如出行不便,可联系安排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联系地点:鄂州市卫健委(鄂城区滨湖南路66号)中医科。
联系人及电话: 杨雨蝶 027-60660826 19971008105
电子邮箱:14797461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