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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卫健委关于临床质控中心设置要求,我市拟成立鄂州市门诊、消化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同时将“鄂州市急诊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称调整为“鄂州市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并对其人员组成进行调整。
经综合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据实反映。
电话:027-60660816,邮箱:ezswjwyzk@163.com。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