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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2008]35号)的要求,现将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机 构 名 称 |
设置单位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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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经营性质 |
选址 |
诊疗科目 |
床位 (牙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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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急救中心莲花山急救站 |
鄂州市中心医院 |
急救站 |
政府办 非营利性 |
鄂城区凤凰路67-12号鄂州大学中职学院实训大楼102 |
急诊医学科 |
无 |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电话:027-60660830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6号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