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行为,优化我市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25年6月市卫健委将持续开展规范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现向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存在的问题线索,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问题线索范围
(一)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主要包括涉企罚款未依据法定标准及程序,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或提高额度;涉企收费项目不合法、不合理,违规收费;以各种名义摊派费用或强制企业捐赠、赞助等问题。
(二)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在涉企执法监管时存在言语侮辱、暴力胁迫等粗暴行为;执法尺度超出必要限度;将罚款与个人或部门利益挂钩,导致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三)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问题。主要包括涉企执法监管中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等问题。
(四)纠治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主要包括因私人关系、利益纠葛等在执法监管中偏袒特定企业、枉法裁决;执法人员存在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娱乐、索要财物或在企业报销个人费用等吃拿卡要行为;执法监管环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五)纠治检查频次多、内容多、标准不统一问题。主要包括涉企执法监管检查次数多、间隔时长短,检查频次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内容繁杂无重点、执法标准文件与实际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
(六)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问题。主要包括对涉企的处罚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对轻微过错施以过重罚款处罚;在作出罚款决定后,未跟进企业整改情况等问题。
(七)纠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在对涉企检查中发现问题后未及时立案、依法依规处理,出现搁置不理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恶化的现象;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不畅通,响应不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时相互推诿扯皮。
(八)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问题。主要包括出台的涉企执法监管的件、制度、规定,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不一致,存在与上级文件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等问题。
二、征集问题线索要求
问题线索提供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卫生健康执法检查发生的时间、地点、检查人,存在的问题表现及相关证据等材料,并对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相关信息,本机关将严格保密。
三、反馈问题线索方式
(一)电话反馈:027-60660833,027-60660822,027-60660855
(二)电子邮箱:947080135@qq.com
(三)信件反馈:寄件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6号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36000。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