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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现将专项整治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5月至12月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医院工程建设权钱交易问题。重点整治项目规划违反医疗卫生机构总体规划、项目决策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擅自改变项目规模、项目竣工未按规定组织验收等问题。
2.整治医疗领域虚假宣传问题。重点查处2024年以来,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发布的医疗广告以及发布的医疗广告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等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行为。
3.整治过度医疗问题。整治医疗机构落实《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不到位,进行不必要重复检查检验问题。
4.整治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问题。整治社会组织违规接受医药企业捐赠或资助,违规收取或使用会务费等问题。
5.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问题。严查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违规问题。
6.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内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问题。严肃查处医药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捆绑销售行为;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问题。
7.整治医保基金违规使用问题。重点整治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重点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整治医疗机构利用“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形式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
8.整治疫苗接种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疫苗接种单位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不到位,未经知情告知,推荐受接种者进行不必要的医疗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不按流程审批或报备,自行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整治。
三、投诉举报方式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
投诉电话:027-60660833,027-60660825,027-60660855
电子邮箱:543406467@qq.com
书信方式: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办收,邮编:436000。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