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根据《关于规范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州卫办发〔2021〕19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鄂州城南医院进行现场评估,根据专家组意见,拟同意鄂州城南医院开展助产技术、结扎(终止妊娠技术)母婴保健服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机构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 系 人:许 洁
联系电话:027-60660820
来信地址: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436000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法人 |
地址 |
许可服务技术 |
评审时间 |
1 |
鄂州城南医院 |
邱高鹏 |
鄂州市滨湖西路116号 |
助产机构、结扎(终止妊娠) |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