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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1号)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鄂卫通〔2023〕67号)要求,鄂州市中心医院拟申请在2024年6月接受湖北省三级甲等医院复评,并从依法设置与执业、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3个方面25条前置条件进行了自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7日。公示期间,若有不同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书面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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