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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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
机 构 名 称 |
设置单位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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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经营性质 |
选址 |
诊疗科目 |
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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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华容区精神病医院城区分院 |
华容区卫健局 |
精神病医院 |
非营利性 |
鄂州市鄂城区葛山大道62号第5楼层 |
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
床位2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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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审批科 电话:027-60660830 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6号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