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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的公开规定,对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改进和加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明确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并加强了监督,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使其成为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新闻宣传的重要平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栏目模块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优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详细的依申请公开指南,并公布申请渠道和方式。我们的后台能够及时受理公开申请,并严格遵守《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回复科研数据、政策咨询等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我都会通过相应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公开最新政策和详实数据。致力于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在2023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最新政府网站规范标准,系统地梳理各个栏目所发布的信息,确保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规范我委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流程,以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管理,有效地保障数据安全。始终坚持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在委网站上发布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并提供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的平台。不仅提高了网站的运行效率,也增强了其服务公众的能力。

(四)平台建设

我委不断努力完善和优化委网站,确保其作为公开平台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根据2023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我对门户网站的栏目建设进行细致的调整和完善,增设人事任免、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所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在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我按照规定设置了专门的栏目,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操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增强我委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保证发布的信息安全可靠。对我委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检查和监管,防止出现错误信息。一旦发现涉及重点政治敏感词的问题,能够迅速进行修改和处置,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公开1120条信息,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有效1件,办理行政许可1464件,行政处罚66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缺乏时效性。

2.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也相对单一,不能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3.政府信息发布的机制和平台尚不健全,影响信息的及时传递。

4.宣传力度不够,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性较低,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缺乏深度和广度。

(二)改进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文件,提升业务水平和公开意识。

2.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升服务质量。

3.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机制和平台,积极利用新媒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采用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提高政策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2023年共公开建议提案文件23件做好了2022年度本机关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的部门决算信息2023年度本机关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委机关网站上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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