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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我委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内容进行了优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了各科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同时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好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新闻宣传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梳理栏目模块设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3341条信息,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有效2件,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办理行政许可1053件,行政处罚 73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布申请渠道、方式,后台及时受理公开申请,严格遵照《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回复科研数据、政策咨询等各类依申请公开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通过相应渠道面向公开权利人,公开最新政策和详实数据、努力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做到透明公正,提高服务效率。2022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已按要求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最新政府网站规范标准,对各栏目信息进行梳理,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完整。规范我委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做到网站信息的安全管理。及时、准确、有效在委网站上发布人民群众关切的各类信息,并提供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

(四)平台建设

我委积极对委网站进行完善、优化,确保更好的发挥网站公开平台的作用,按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对我委门户网站栏目建设进行了优化完善,开设了公益事业建设、乡村振兴、其他主动公开等信息公开栏目,均按要求实行全面公开。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均按要求落实网站设置。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保障我委网站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我委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安全保障和内容保障,对我委网站发布的内容实时检查监管,对重点政治敏感词问题及时发现并修改,有效避免错误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形式的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新增设栏目内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各业务处室加强学习,压实各部门责任,全面提升委机关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办理模板,按照“一事一档”建立档案,确保办理规范,过程、结果、责任可查。三是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完善委门户网站内容运营和栏目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发挥政务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做好了2021年度本机关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没有网站的市直卫健健康单位的部门决算信息在委机关网站上一并公开。将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开,2022年共公开建议提案文件23件。2022年,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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