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
根据《2023年鄂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十大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经单位申报,区级初审并推荐,市级复审等程序,确定家庭医生服务示范单位6家、妇幼保健所(站)先进单位2家、医疗卫生管理持续改进示范单位3家、市级基层特色示范科室5家、基层名医工作室6家、基层适宜技术推广示范点10家、中西结合咳喘单元及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站2家、乡村一体化管理示范点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7-60660821
来信地址: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邮政编码:436000
附件:2023年度鄂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十大项目”创建单位名单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月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