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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鄂州市“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评价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基妇科 日期:2021-11-08
 

根据《湖北省“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通[2019] 115号)有关规定,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网上自评,经相关程序,拟确定鄂城区汀祖镇中心卫生院、鄂城区碧石渡镇卫生院、华容区段店镇卫生院、梁子湖区东沟镇卫生院、临空经济区新庙镇卫生院、古楼街道怡亭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达到2021年度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1118日至202111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严笛    联系电话:60660821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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