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通[2019] 115号)有关规定,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网上自评,经相关程序,拟确定鄂城区汀祖镇中心卫生院、鄂城区碧石渡镇卫生院、华容区段店镇卫生院、梁子湖区东沟镇卫生院、临空经济区新庙镇卫生院、古楼街道怡亭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达到2021年度“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严笛 联系电话:60660821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